金额小的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金额较大的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且按税法规定在3年内摊完毕,分录为金额小的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金额较大的发生时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摊销时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