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有运单,找快递公司赔,再说你的是什么特殊货,他要占为己有,贵重货你怎么会不保价呢?再说快递公司都把货物占为己有,明天有生意吗?就没人找麻烦吗?大家都占为己有法律就不管吗?
不是有快递单号吗,直接找快递公司
如果按照你的说法成立的话,我建议立马改行做快递公司,光赚这黑心钱得了。可能吗?
寄件时有一联是客户联,是快递员必须留给你的,就是凭证。其一:快递员收件时会签上他的工号和日期(如果没签或签得不清晰,你可要求其重签)。虽然不是他的姓名,但每个快递公司都会用一个不同的编号来代表自己的每一个员工,所以只要在他们公司的档案里都能找得到,这一点法律上也是认可的。其二;快递单有一栏是托寄物栏,是要求客户自己根据所托寄的物品如实填写,不可虚填或不填,然后快递员根据你所列出的托寄物清单仔细核对无误后再寄出。(如果托寄物不填或少填漏填就有可能出现你所说的情况,同样如果快递员在收件时不仔细核对物品,同样到头来会出现一些客户反映说少了什么东西,说他当时已经在运单上写得很清楚了,这个时候就轮到快递员傻眼的时候了。)做到这两点,你就什么都不用担心了。当然如果快递员说掉了,你又没保价,结果只赔一点运费什么的,那是另当别论,但至少可以证明某某快递公司的某某工号的快递员在某一天从你手中收走了什么东西(根据当时你所列的托寄物清单)。这样如果说出了问题你要投诉要告什么的,只要受理你绝对成功。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