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销售合同
买 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人):
卖 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人):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品 名 规 格 数量 单价
(RMB元) 小计
(RMB元) 备 注
第二条 合同总值
本合同总值计人民币大写 ( 元),本合同不包括税金。
第三条 装运发货日期
年 月 日,深圳市 区 。
第四条 付款条件
乙方货到工地现场,甲方通过银行转帐、现金或其他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计人民币 元(___________元)。乙方收到付款并核对无误同时向甲方开具付款收据。
第五条 送货方式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于乙方承担。
第六条 技术文件
下述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电气接线图、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第七条 保修条款
保修期为一年,包括免费维护,从产品到达甲方收货地点之日起计算。免费维护五年(只收维护工本费)。
第八条 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提交深圳市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九条 延期和罚款
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乙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甲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3%计算。如果乙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发运期4星期,甲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乙方仍须向甲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__ 月__日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用中文签署,共2页,正本一式2份,买卖双方各执1份,合同签定后立即生效。
甲方: (盖章)
签名:
乙方: (盖章)
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