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家庭继承遗产的问题。

2024-12-02 02: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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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你的情况,要看是否有抚养关系,还要看父母等死亡顺序等。因为继承里还有代位继承,转继承等情形。

回答2:

如果你和继父的儿子都未成年,你母亲和继父对你和继父的儿子都有抚养关系,就是说他们抚养了你们。那么以后你和继父的儿子对你母亲和继父的遗产都有继承权,都能继承他们的遗产。
如果你和继父的儿子都成年了,你对继父形成了赡养关系,就是赡养了他们,继父的儿子对你母亲也形成了赡养关系。那么也有继承权。
如果是想母亲的部分全部给你,需要立一份遗嘱,指定你为唯一继承人。

回答3:

你好,视不同情况而定。如你是否已成年,父母去世时间的先后等。

回答4:

您好!请详述您的具体问题,以便我们更好的为您提供法律意见。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