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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
1.徐州市第二中学:东到故黄河、坝子街,南到淮海东路,西到中山北路,北到陇海铁路。
2.徐州高级中学:东到故黄河,南到溢洪道,西到彭城路、步行街、云东二道街,北到淮海东路。
3.徐州市第五中学:东到中山路,南到苏堤南路、明珠路、淮海西路,西到苏堤北路、矿山东路、煤建路,北到故黄河、工程机械厂南墙。与十三中共用施教区,施教内小学毕业生在五中和十三中两校之间选择且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4.徐州市第八中学:东到彭城路、步行街、云东二道街,南到溢洪道,西到中山南路,北到淮海东路。
5.徐州市第十中学:东到津浦铁路、坝子街,南到陇海铁路、闸口东街,西到煤港路、中山北路,北到二环北路、煤港路。
6.徐州市第十三中学:东到中山路,南到苏堤南路、明珠路、淮海西路,西到苏堤北路、矿山东路、煤建路,北到故黄河、工程机械厂南墙。与五中共用施教区,该施教内小学毕业生在五中和十三中两校之间选择且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7.徐州市王杰中学:东到云龙区区界、东三环路,南到故黄河、东丰路、部队排污沟,西到津浦铁路,北到响山路、云龙区区界。
8.徐州市第二十二中学:东到马场湖西路、中山北路,南到故黄河、工程机械厂南墙、淮海西路,西到三环西路、二环西路,北到九里山。
9.徐州市科技中学:东到故黄河,南到泉山区区界,西到湖东路、金山南路,北到溢洪道;居住在铜山新区中持市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10.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东到二环西路,南到湖中路、珠山西路,西到泉山区区界,北到矿山路。
11.徐州市西苑中学:东到二环西路,南到矿山路,西到泉山区区界,北到故黄河。
12.徐州市第三十二中:东到大庆路、下淀南路、下淀北路、铁路29宿舍东墙,南到下淀路,白云路,津浦东路,西到津浦铁路西线路,北到铁路29宿舍北墙。
13.徐州市第三十三中:东到津浦铁路,南到建国东路,西到故黄河、坝子街,北到闸口东街。
14.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学:招收中石油管道二公司职工子弟;在居住在金山南路以东、金山东路以南、解放南路以西、泉山区界以北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中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收20名非管道二公司子弟的学生。
15.徐州市第三十五中:东到津浦铁路,南到故黄河,西到故黄河,北到建国东路。
16.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学:招收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职工子弟;在居住在北京路以东、三环南路以南、欣欣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区域内和居住在铜山新区、持市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中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收20名非管道公司子弟的学生。
17.徐州市第三十七中学:东到煤建路、苏堤南路、湖东路、金山南路,南到泉山区界,西到二环西路、湖中路、珠山西路,北到淮海西路、明珠路;二十二中施教区内矿务集团职工子女。
18.东苑中学(三中附属初中):东到东方明珠小区东墙,南到郭庄路,西到东三环路,北到民怡园北门前大道;铁路民祥园。但鉴于东苑中学的办学规模和接收能力,今年依然沿袭去年的招生范围。
▲学生施教区的确认
(一)学生与其父母的户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应与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父母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三者一致的,按其父母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二)为确保市区小学毕业生顺利升入初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等同于第1条标准,按相关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相关初中学校应将学生视为施教区内的生源并接收其入学: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市区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市区,以在市区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市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学生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其父母双方均未有住房,且在招生学校施教区内实际常住、从未迁移过,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4.学生的父母离异,根据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依据法院判决书)的房产证或户籍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三)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以其父母的房产证来确定施教区;有多处房产的,以实际居住的房产确定施教区。
2.货币拆迁确未购房的,凭拆迁协议,以学生的户籍所在地作为其施教区;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凭购房协议以新购房产确定其施教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
3.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在市区属于空挂户而确无产权住房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内学校学额情况相对就近指定学校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