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每月交的物业费已经包含了公用设施使用的费用,如果物业另行收取费用的话,只能是针对特殊情况。比如:你家所住的那幢楼的总防盗门坏了(而其他楼房未出现此情况),那么没有理由让整个小区住户所交的物业费用于你们一幢楼的修理,才会有可能会对你们所居住的整幢楼的住户进行另行收费。对于你们小区“又收了每年120元楼道公用设施维修费(含室外电费)”,个人认为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向物业要求查看每年的收入、支出明细,让所有的住户对每笔帐都心知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