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留存分数是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的,可一式三份,也可一式多份。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会说:“我给你了呀!自己弄丢了,也不能说没有呀!”在这种情况下,你得证明他确实没给过你。通常很难的。
你说的你没有保管的份额,却只有厂里才保管一份的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已经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劳动合同应当是一式两份,你和用人单位都要各保存一份。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各执一份备份。
不是 。 是一试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