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女方的遭遇深表同情。
由于双方并未登记结婚,所以仅是同居无论时间长短是无法受到法律保护的。
此外婚姻法上也没有非法同居的概念,只有同居的说法。综合这些因素,女方想争取更多的有利因素是非常困难的。从同居出发,在法律上不能得到任何的保护,男方只受道德的谴责。
建议可以从抑郁症本身入手,考虑患病的原因,是否有过暴力、虐待事件发生等方面进行个人的维权,向法律求援。
我可以负责任的说,女方没法获得任何利益
中国虽然是个男女平等的国家,早就施行了男女平等,并且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对妇女的保护力度不小,但那些都必须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也就是必须有个证。
男女之间同居,并没有结婚证,那么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受保护,男提出分手,那么就能分手,女方提出任何条件,男方不同意,女方也不从追究,就是搞到法院,男方也可以矢口否认,因为毫无证据,且无结婚证,证明不了二人之间的关系,如果能让法院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从此看出,事实婚姻也从1994年开始不再认定,也就是你无法保证你的权利。
当然你可以去闹,现在看出来结婚证保护自己的重要性了吧
家家有本难念 的经,这个真不好解决,尽可能的看能否复合,女方没有结婚,就算得了抑郁症,男方都有权分手的。没有法律保障的。
先确定事实婚姻,然后走法律程序。
咨询一下律师吧,现在这个好像不算是事实婚姻了吧?所以别来这里瞎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