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律或者很懂法律的 请帮忙

2025-05-04 16: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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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大陆法庭一般不会为当事人免费请律师。在你没有钱请律师的情况下,法院会告知你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而法律援助人员也不是你去申请他就愿意给你免费办案,因为申请法律援助的人很多所以他们对申请人也是有选择的。
大陆法庭只会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免费指定辩护律师。也就是说,如果你可能被判死刑,你可以自己请律师。如果你没钱请,法庭会为你指定一名律师为你辩护,但你也可以拒绝。像当年的马加爵,法庭两次为他制定辩护人,都被他拒绝。

至于沉默权,就像四楼说的那样。在大陆你可以保持沉默。但是你不说人家也有办法让你说。但你一直坚持不说那也没关系,侦查机关会通过其他手段收集证明你有罪的证据。证据充足了你不说也证明你有罪,那就得经过法庭判刑你就可以去蹲监狱了。在规定的时间内收集不到有力的证据就把你放了呗。

回答2:

“米兰达警告”说的实质上就是沉默权。在英美法系里沉默权是被尊重的,也是被法律认可的。
中国大陆法律上没有规定,但在实际的办案中也有应用,只是因办案人员的素质决定。你沉默办案人员还有其他的侦查手段的,案件一般情况下都能结,只不过你积极配合在量刑时法官会有所考虑,至于法庭会给请律师的问题,我国法律有规定可以进行法律援助的,也就是说可以给当事人请律师。

回答3:

永远保持沉默是不现实的,有义务配合调查,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最终定罪不仅仅根据陈述,需要证据的。没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特殊情况下会直接指定律师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