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你所说的小区所用的电,水费是否是指公共水电费用.如果是,则不应该再交,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根据物业管理条理规定,物业公司应该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而业主也应该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也就是说公共的水电费已经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之中,已经向物业公司交纳过了,如果再另外收取,就是重复收费,是不合理的.
至于物业公司聘请的是专业保安还是退休工人,这无所谓.关键是物业公司聘请的职员在给业主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是否符合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签定的服务标准,如果没有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比如清洁不到位,治安混乱等等,你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提出要求物业公司提高质量,如果物业公司依然不改变,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对于业主来说,我要得到的是物业公司应该给我的服务,至于换不换人是物业公司考虑的事情,当然我们可以给物业公司提供一些意见.根据你的情况可能是属于比较落后的小区,如果再没有业主委员会,操作就比较麻烦.如果一定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联合其他业主一起来处理.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发邮件给我.
物业是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各类房屋可以是住宅区,也可以是单体的其他建筑,还包括综合商住楼、别墅、高档写字楼、商贸大厦、工业厂房、仓库等。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是指房屋室内外各类设备、公共市政设施及相邻的场地、庭院、干道。
物业管理是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照合同和契约,对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及场地以经营的方式进行管理,同时对房屋区域周围的环境、清洁卫生、安全保卫、公共绿地、道路养护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并向住用人提供多方面的综合性服务。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服务对象是人,是集管理、经营、服务为一体的有偿劳动,实行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经营之路,其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同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