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随时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时间,在法律中并无限制性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
另外,如果当事人对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不服而秘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抗诉的对像应是原审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而不是再审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抗诉是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
你打算向检察院提起抗诉?多久都行,反正没人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