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采取神明裁判,商朝还用占卜方法
将案件分为狱和讼两类,狱:相当于现代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要缴纳“钧金”作为诉讼费;讼:相当于现代的民事案件,当事人要缴纳“束矢”作为诉讼费。告诉时严禁卑幼告尊长,如坚持告诉则告者有罪。
(1)要求当事人双方都要到庭,坐地对质,贵族可派臣属为代表参加诉讼。
(2)非常重视口供,为此创制“五声听狱讼”的审判方式,要求法官从辞、色、气、耳、目五个方面判断当事人口供的真实性;
(3)允许刑讯,并采用盟诅、盟誓的方式确保口供的真实性;
(4)从证据方面来看,证据种类包括证言、书证、物证、勘验结论等,较为全面。
要求法官不偏不倚、不纵不枉,法无明文规定时可以类推,比附定罪。
即五过之疵: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如果法官倚仗权势、挟嫌报复、庇护亲属、收受贿赂、受人请托而枉法裁判,导致断案错误就要以错判之罪予以追究。
一、 夏商的政治制度
1. 前2070年,禹建立了我过历史上第一个王朝——夏。他死后,其子启即位。原始社会后期的禅让制被王位世袭制所取代,王位在一家一姓中传承。
2. 商朝建立后,王位继承也采用世袭制,其世袭的方式或是父子相传,或者是兄终弟及。
3. 夏商已经有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国王统率大小官员,治理国家。商朝时,中央设有参与商王决策的相、卿士,负责祭祀占卜和记录王朝大事的卜、祝、史,执掌军权的师等。地方封侯伯。他们既是臣服于商朝的方国首领,也是商朝的高官。他们定期要向商王纳贡,并奉命征伐。
4. 夏商早期的政治制度,对西周的宗法制和分封制有直接影响。
二、 西周的分封制
1. 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灭商,建立周朝,实行分封制。内容为:武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被分封的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诸侯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服从作战、交纳贡赋朝觐述职的义务。
2. 春秋时期的楚王问鼎是诸侯国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
三、 西周的宗法制
1. 西周宗法制最大的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
2. 西周宗法制在政治上的体现就是分封制。
四、 总结
1. 中国早期(夏商周)政治制度的特点:以宗法制为核心,带有浓厚的部足色彩。
2. 分封制实际上是中央政府与地方的行政关系。
3. 分封制与宗法制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它们都以血缘为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