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感情不和,我想离婚,可男方不同意,请问去法院起诉一般什么时候可以判离?

2025-05-01 18:43:04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第一次一般不判离,第二次起诉肯定叛离。

回答2:

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事态发展,如果法院第一次不判决离婚的话,需要判决后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

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

回答3:

简单程序是三个月的审限,普通程序是六个月的审限,如果案情复杂,可以向本院申请延长六个月的期限,如果有正当的理由在上述审限内不能审结,那么法院应向其上级法院申请延期六个月。另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那么就只有走公告离婚这一步了,两次公告的时间就是四个月,另外普通程序是六个月的审限,所以公告离婚的时间是十个月。

回答4:

您好 普通民事诉讼6个月以内,简易程序3个月以内。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回答5:

从第一次起诉不同意,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一般都会判离的

回答6:

要看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话,法院通常第一次不会判决双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