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二条 第2款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 第二百五十六条 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 但是这些并不影响未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届满后判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