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去世,个人账户余额家属可以提取提供办理人身份证,参保人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双方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可以出具)到原来参保的社保局,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