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原总人数为x人,女工人数不变,所以3/5*x=5/9*(x+36)原总人数450人,原女工工就是270人,男工180,现男工216人,现总人数486人。
36÷(4/5-2/3)=270(人)270×(1-4/5)=54(人)男职工比女职工少5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