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违约不收租金要我搬走怎么办?

2025-04-02 11: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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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对方不收房租的话,你可以找公证部门,但建议你不要去让公证机关来帮你找人然后证明对方拒收,因为如果这样,你不知道对方地址公证机关不好处理.

你其实可以直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公证,也就是按照你们租赁合同的约定,将相应的租赁交由公证机关保管,以此来证明你履行了义务.

下面是关于提存公证的含义及适用情况,你可以看一下,应当符合你的情况.

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提存公证

1、因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或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而使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的。

2、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的。

3、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押人请求将担保物(金)或其他替代物向公证处提存的。

可以提存的标的物:

⑴货币;⑵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⑶贵重物品;⑷担保物或其替代物;⑸其他适宜提存的标的物。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回答2:

  好好找找房东,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权利:

  1. 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

  2. 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

  3. 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店铺装修费用剩余租期的摊销额;货物及预期收益的损失;以及其他可确定的损失等。

回答3:

永世回眸的回答非常好,就这样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