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挂靠方项目工程部购入固定资产,关键是先由项目部计入“固定资产”以后,然后将记帐凭证上交总公司审核登记,然后原始凭证留抵项目部,记帐凭证(会计分录)由总公司进行月底的对账处理。 2,项目部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现金(银行存款) 总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项目部 贷:现金(银行存款) 区别是:项目部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写明细科目,而总公司的明细科目则应当清楚地标明“项目部”,这样一来账目就能很好地体现出总公司与项目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