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只是缴付或暂停,因此无法进行交易。以下为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提取流程。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
关于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1)购买、建造、改造、大修自住住房
(2)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3)购房贷款本息的偿还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本单位劳动关系的
(5) 移民居民
(6) 退休
2、公积金提取流程
(1) 准备材料: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单位印章:员工在本单位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单位需签字盖章。
(3) 到开户行办理资料:员工携带相应材料到工资卡开户行办理相关手续。
(4)管理中心审核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提取条件。
(5)公积金提取:确认无误后办理提取手续。资金将汇入个人储蓄账户,员工可自行提取。
拓展资料
1、公积金贷款是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购买、建设、改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储户和退休职工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支付。职工在职期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为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并存入一定期限以上(不同城市不同期限,如长沙12个月以上)。资金不足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购房、自建房屋、大修。
2、贷款条件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正常连续按月缴纳住房公积金超过一定期限;他们没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还本付息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你的公积金状态可能是只缴纳或者处于暂停的状态所以就不能进行交易
公积金
提取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所在单位未欠缴住房公积金;
3、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提取申请表
3、根据下列不同情况,需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房屋类: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提取流程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单位印章。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手续,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中心准予提取的,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提取人所在单位或提取人在商业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不准予提取的,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理由。
4、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的提取规定,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未还清前,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贷款当期的本息还款额;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规定比例房租的费用,即:支付房租提取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5%)×交付房租月数;
提取时间
职工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以上(自提取申请日向前推算,下同)。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和管理中心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开展的反洗钱工作部署及进一步规范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有关管理工作要求,部分银行支付系统对客户在银行留存的身份证有效期已过期的账户,将无法办理收款等业务。
故因身份证有效期等原因重新办理过身份证的缴存职工,应按银行要求至开户银行进行新身份证信息登记后,并在手机上重新绑定银行卡,再至昆明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或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相关业务。住房公积金问题一般包含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账户设立、缴存、转移、封存、启封、结算等。具体的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说明你的公积金账户是有一些问题的,你可以联系一下公积金账户官方,确定一下你的账户到底是什么问题 只有取消这个状态之后,你才可以进行提取交易
遇到这种情况,肯定是系统出了问题,我的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时候,也经常碰到这种情况,不过你过几天再登录的时候就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