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去年为核定征收企业,并且一直亏损;今年改为查账征收,2011年一季度盈利,但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025-04-29 1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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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核定征收企业按照应税所得率乘以应税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不计成本费用,因此在核定征收年度,即使您企业在会计上是亏损的,但是在税务上不能认定为亏损。比如您企业2009年度查帐征收亏损10万元,2010年度核定征收亏损5万元,则2011年度的利润只能用于弥补2009年度亏损的10万元,而不能弥补2010年度的亏损额。详情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回答2:

先交税,等年度汇算清缴时再弥补亏损

回答3:

第一季度必须交税,等2011年度结束,明年的1月-5月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进行弥补,不过要注意弥补只能是在5年以内亏损的,超过5年的就不能再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