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950年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等原因,因此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中国1980年制定的新婚姻法规定,男女法定婚龄分别为22岁和20岁。这与1970年的晚婚要求形成鲜明对照。新规定立刻引起了青年结婚人数猛增。一位学者估计,1980年可能有3,000万人结婚。这不可避免地引起出生率大幅度增长。最近的调查表明:中国妇女有65%在结婚后3个月之内怀孕,而婚后一年内怀孕的则达85%以上。当前的“结婚热”明显地暴露了中国的人口政策与社会人口现状之间有着相当大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