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在营业执照丢失后想要办理注销的,需要先完成在报纸上发布营业执照的遗失声明,报纸必须满足市级以上的要求。
之后需要去国税、地税等部门开具清税证明,具体就是需要到税务所申请税务注销,并且去国税、地税进行税务注销,注销成功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书,个体工商户即可去当初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局申请注销。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