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办理。您最好和原公司协商,赔偿点也可以。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离职证明其实是新公司担心你和原单位还有劳动关系,避免争议才要求的单据,跟上保险没有特别的关系,如果新公司不要,你可以不用提供;但是如果你要把原来的社保转移到新单位,必须到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费,离职证明也是需要的;个人认为离职跳槽很正常,但是和原来单位的关系还是要搞好的,新单位那边也要协调好,在一个月的交接期内,建议两边跑。
没有任何影响的,你在原公司交了社保不会影响你在新公司交社保的,新公司只要知道你的社保电脑号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调入了,原单位无法影响到你。
劳动法是不允许单位克扣职工保障福利的。你可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去申请劳动仲载要求单位给你交情所有欠费,并且拿到你的保险所得,然后到新的单位进行缴费就可以了。
社保问题不是问题,社保关系是统一存放在社保局,与原单位没有关系,原单位只有中止缴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