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单位同一案件为什么不在同一时间开庭

2025-03-24 18:25:5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可以申请合并审理。

回答2: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你们四个人都(分别)写了诉状,法院“在不同时间开庭”并无不当。不过如果法院认为你们的案件“可以合并审理”并你们四个人同意,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

回答3:

你的问题是什么意思?我看不懂?什么叫同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