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2024-12-03 05: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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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地方性法规是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与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其制定者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相当于是各地方的最高权力机构。地方性法规大部分称作条例,有的为法律在地方的实施细则,部分为具有法规属性的文件,如决议、决定等。

扩展资料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律法规

回答2: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其制定者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相当于是各地方的最高权力机构。

地方性法规大部分称作条例,有的为法律在地方的实施细则,部分为具有法规属性的文件,如决议、决定等。地方法规的开头多贯有地方名字,如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拓展资料:

1949年至今,法律法规的数量总数约为50万条(包含已失效的法律法规)

中央法规约113394条

司法解释约4100条

地方法规规章约309942条

中外条约约4613条

外国与国际法律约789条

台湾法律法规约7028条

澳门法律法规约10794条

香港法律法规约2475条

注:以上数据参考“中国法律门户网法律法规库”可能与实际数量略有偏差

参考资料:背板带宽-法律法规

回答3:

其制定者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相当于是各地方的最高权力机构。
地方性法规大部分称作条例,有的为法律在地方的实施细则,部分为具有法规属性的文件,如决议、决定等。地方法规的开头多贯有地方名字,如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
规章:
还有一些规章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仅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的决定》、《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等。
目前,从现行有效的8000多部地方性法规来看,不论在总体数量上,还是在实际功能上,都确立了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独特地位。
从实践来看,地方性法规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展示,主要表现为:
一是地方立法对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作出了贡献。
只有地方性法规具备了必要的数量和质量,并且维护了法制的统一,才有可能真正形成门类齐全、内部和谐的法律体系。
二是地方实施性立法有助于国家立法的原则、精神在本地区得到有效贯彻。
实施性的地方性法规是国家立法的延伸和完善,实现了法律体系各层级上下衔接、结构严谨。 三是地方立法的先行先试为国家立法的完善积累了经验。
除实施性立法外,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还可以为解决本地区事务而开展创制性立法和自主性立法,一些尚不具备条件制定全国性法律的,也可以先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来开展些探索、积累些经验。
追问
请问具体的是指?

回答4:

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并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包括:
一、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
二、有的为法律在地方的实施细则;
三、部分为具有法规属性的文件,如决议、决定等。

回答5:

地方不能制定法律。地方性法规,即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