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能否获得赔偿?

2025-04-30 08:12:1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算工伤。这种情况在《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中有明确规定。
  2、赔偿参考第39条。
  3、胜算比较大。祝顺利!
  参考法条: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回答2:

你好!我看了你的问题之后作出如下回答:
1、如果要证明工伤,就必须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最好的证明。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死亡人的家属负有举证的责任!
2、如果说是因为单位的原因或者简单的来说,也就是因为劳动者从事的工作环境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引起的职业病,单位负有全权的责任。
3、如果不能证明,而是劳动者个人的身体原因!用人单位必须做好相应的紧急救护或者是及时通知家属的义务。如果没有单位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4、关于工伤的鉴定,是以劳动局、法院或者是省级指定的3级甲等医院进行鉴定。鉴定必须出示鉴定人的签名以及公章!
5、只有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劳动者是因为工作环境造成的。就可以鉴定为工伤!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你的具体案情不是很清楚,所以我也不能妄加断论!
6、等证明劳动者属于工伤之后再谈赔偿的问题吧。你作为原告方,受害人的家属负有举证的证明。如果不能证明是因为单位的原因致使劳动者死亡的,一般都是驳回诉讼请求!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在线咨询。

回答3:

算工伤的、
应该获得20年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另外、还有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的
公司不承认的话,建议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仲裁不成功
就要打官司的

胜算很大的

但是要找个好点的律师,

节哀顺变!!!

回答4:

算工伤

只要能证明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伤亡的就可以

拿几个人的证明,证明上级安排他去食堂帮忙就行

大概能赔偿到20~30万不等,看各地经济水平,有的地方还能更高

走法律渠道打官司胜率也比较大

唯一问题是纠缠在病死上面,不过,上下班交通事故都算,病死也算工伤

回答5:

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会出现两种解决方式和结果:
1、形成劳动关系时,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视同工伤的情况),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根据认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2、形成雇佣关系时,则死者在开饭时突发急性疾病昏迷,经抢救无效与包工队无关,无法向包工队主张经济赔偿。但可以享受相应的患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