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比较复杂,给你些意见,希望能有帮助。
1、关于“预留宅基地,我们可以使用吗?”,“可以通过什么途径使用?”
答:在没有履行相关的转让手续之前,你们是不能使用。
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农户生活需要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于建造住房、辅助用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放等。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研究小组编著的相关解释: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2、他们两个人现在都申请了五宝。如果房屋拆掉后两个人去了敬老院生活,我们是否可以拥有使用权?
不可以。上面已经有祥细的说明了。
3、“没有建房手续,房屋是否合法?”
没有建房手续,房屋是不合法的,但由于他拥有该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他是可以申请补办相关手续的。
4、房屋拆掉后是否还拥有剩余无几土地的使用权?
这个具体看情况,如果说是拆迁等征地原因,拆除的,会有相应补偿,签订相关补偿协议后,就丧失了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否则仍拥有使用权
上面的朋友回答的比较清楚了,但是各地的关于土地的政策有些差异。一般来说有证件支持的可以非常管用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相关的证(土改时土地证也行)就很难操作了哦。
1.土改时发的土地证已作废。
2.按照“一户一宅”规定,宅基地转让后不得再行申请。
3.你提供的情况不齐全,建议咨询当地土地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