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建项目监理部进场,编制《监理规划》,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监理人员各自的具体任务及工作职责,协助业主编制项目工程总进度计划。
2、向施工单位发出《进场通知》。
3、参加由业主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由业主向参建各方宣布监理部被委托授权的具体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讲话并说明监理部人员组成情况、各自的工作职责及联系方式,监理部向参建各方分发《监理规划》,监理部安排专人对会议实况进行现场记录,散会前,请参建各方代表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上签字认可,复印后分发各方,原件由监理单位保存。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报告及施工总进度计划,经业主同意开工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
5、向施工单位签发设计图纸。
6、工程施工中,监理部采取巡视、旁站、跟踪、抽检、平检、记录、分析、定期召开监理例会、专题会等方式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及时予以口头或书面纠正,督促施工单位跟上进度计划。
7、定期向业主进行监理工作汇报 ,编制编写监理日记、监理日志、监理周报、月报、季报、年报、会议纪要、旁站监理记录、各种统计报表。
8、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工程进度款。
9、主持验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施工质量,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0、参与收已完单位工程、项目工程,签发《完工证书》
11、参与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