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签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再签劳动合同,这样可以吗?而且在试用期签的合同只给复印件,这种做法对吗?

2025-03-01 13:16:3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一般不必这样,把试用期签订在劳动合同之内是最常见的。

当然,先签订个试用期合同,之后再另行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但是,应该在试用期合同中明确劳动合同的内容。

不管什么合同,只给复印件都是不对的。

如果你说的公司按上面的方法操作,比较怀疑其动机,和是否具有遵守劳动法的习惯。

回答2:

可以先签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再签劳动合同。不论什么期签的合同,都不能只给复印件。

回答3:

可以先签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再签劳动合同.可以在试用期签的合同只给复印件.

回答4:

别听他们瞎扯,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规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