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拍拍”中申请: http://my.paipai.com/cgi-bin/pledge_catalog_show并需要在30天内交纳保证金,才能成功3C类目认证。
涉及类目:
– 笔记本电脑
– 数码相机/摄像机
– MP3/MP4/录音笔/电纸书
– 家用电器
– 电脑硬件/台式电脑/网络设备
调整如下:
1、以上类目将只允许“诚保卖家”店铺发布商品;非诚保卖家不可在该类目下发布商品;
2、若在涉及类目下出现乱放、错放类目的情况,将立即下架商品,并根据计数给予处罚。
3、将对所涉及类目下非诚保商品进行系统下架操作,请有需要的卖家尽快按以下方式申请加入诚保计划。
一: 申请步骤:首先申请3C数码类目保证金(500元)认证通过且资金冻结完成后才能申请加入基础诚保计划,该计划审核通过且交纳保证金(视各商品类目的标准)以后方可恢复店铺和商品的正常运营状态(在指定日期前【2010年3月15日】未加入基础诚保计划的卖家店铺内的所有商品将会被自动下架及暂停商品的上架/发布权限)。
二:什么是3C类目认证?
3C数码类目认证协议:对销售3C数码类的卖家需要签署相关协议并且在财付通中冻结500元的保证金。500元的保证金会作为店铺违规时罚金用。后期将根据店铺的经营、违规、投诉等情况,拍拍网将提前冻结店铺的类目保证金,或扣除相关的类目保证金。该项保证金的退还参照诚保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执行。
3C数码类目认证及保证金详情见公告: http://bbs1.paipai.com/g40005c3i1013s0p0.html
请尽快在“我的拍拍”中申请: http://my.paipai.com/cgi-bin/pledge_catalog_show并需要在30天内交纳保证金,才能成功3C类目认证
为了优化3C品类的商品审核管理,和更便于用户搜索到该分类的商品,拍拍网3C类目将于2月17日起对3C类目进行调整,预计2月24日完成。
调整内容包括:
1、一级类目“数码相机/摄像机/摄影器材”更名为“数码相机/摄像机/单反/器材”;
2、一级类目“办公设备/耗材”更名为“办公/电子辞典/文具”,同时一级类目“电子辞典/学习机”,一级类目“文具”并入到该类目下;
3、一级类目“台式/一体/平板电脑”更名为“笔记本/台式/一体/平板电脑”,同时将品类“笔记本”并入到该类目下;
4、一级类目“国货精品电脑”更名为“国货精品数码”,同时一级类目“国货精品手机”,“国货精品随身视听”,“国货精品数码相机”,“国货精品数码摄像机”并入到该类目下;
5、一级类目“电子器材/元件/配件”并入到“数码配件/耳机耳麦”类目下;
本次调整将在后台完成大部分商品移动,部分无法移动的商品上下架会受影响。
请您在本次调整完成后,请仔细检查店铺相关商品是否已移动到新类目下,若商品无法自动上架,请到“我的拍拍”—“发布新商品”中,重新匹配类目进行发布即可。
感谢大家对拍拍网3C类目的支持!
拍拍网3C类目 2012年2月16日
一、3C数码类目认证协议:对销售3C数码类的卖家需要签署相关协议并且在财付通中冻结500元的保证金。500元的保证金会作为店铺违规时罚金用。后期将根据店铺的经营、违规、投诉等情况,拍拍网将提前冻结店铺的类目保证金,或扣除相关的类目保证金。该项保证金的退还参照诚保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执行。
参加的类目为:3C数码类下所有商品类目(包括但不仅限于手机、笔记本、数码相机/摄相机、MP3/4、家用电器、数码配件/耳机耳麦、电脑硬件/台式电脑/网络设备等类目 )
必须参加的卖家为:所有未加入诚信保证计划及该类目下新开店铺的卖家。已经加入诚信保证计划和商城官字的卖家暂时不需要交纳保证金,如果该类店铺在未来销售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将会要求卖家补交保证金并且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二、违规行为判定、提高保证金及提高金额情况如下表:
提高金额:如存在以上违规行为,会在原有500元保证金的基础之上增加相应的金额
违约金:拍拍网将根据卖家的违规程度对其进行扣除类目保证金的金额
补交金额:每发生一次违规行为,将会根据对应的违规金额进行补交(补交金额为“提高金额”+“违约金”=补交金额)
交纳完类目保证金后的步骤:申请3C数码类目保证金(500元)认证通过且资金冻结完成后才能申请加入基础诚保计划,该计划审核通过且交纳保证金(视各商品类目的标准)以后方可恢复店铺和商品的正常运营状态(在指定日期前【2010年3月15日】未加入基础诚保计划的卖家店铺内的所有商品将会被自动下架及暂停商品的上架/发布权限)。
以上申请方式都需卖家登陆“我的拍拍→卖家工具/功能→3c类目认证→诚信保证计划”,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后续的申请及冻结资金的操作。
请各位3C数码类卖家对本公告予以重视,以上动作也是为了给拍拍用户提供一个良好的体验环境,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让我们共同着力打造一个用户最值得信赖的一站式社区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