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中央3,4,6
提示:
【灯下手记】
随着天气日益炎热,今年我市相继发生了几起学生节假日期间在校外无人监护情况下私自游泳导致溺水死亡的事故,这些悲剧的发生给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生家庭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据统计,近年学生节假日游泳溺水事故已占我市非正常死亡学生比例的约70%。通过分析,其有几个共同点:一是溺水学生相当部分属于留守青少年,缺乏监管;二是农村、江河、山塘水库是主要事发地,这些事发地中,山塘水库普遍有警示标识,但大多存在管理不够规范,标识老旧、被遮挡,不易发现等情况;而江河危险段设置警示标识的则不多。
为防止悲剧的发生,市教育局今年以来就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先后下发紧急通知,召开专题会议,同时还组织编写印制了学生游泳安全、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画,免费分发到各级各类学校,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防溺水安全教育送上门,采取家访、电话、短信、校讯通、学校网络、QQ群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防溺水安全常识,家长或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责任,强化学生节假日的管理和监督。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安全教育宣传画的作用,把宣传画张贴在学校宣传栏内,并通过班会、板报、广播、校园网等宣传载体,扩大防溺水知识的普及面;教育孩子时时、处处树立安全意识,远离危险源;告诫学生不私自下海或到江河、湖泊、溪潭、水库及其他易发生事故的地方游泳、戏水、玩耍;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备、不熟悉的水域和无救护的水域游泳,不在身体健康状况不良时游泳。切实增强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生命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与家长、社会有关部门、社区、宣传媒体的联系,形成有效合力,组织和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关心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游泳溺水事故的发生。要在河流和山塘水库等危险水域设置规范的警示标牌和安全设施;要定期开展水库、池塘、溪河等涉水区域的安全检查;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校外合格的游泳场所,逐步开设游泳课程,指导学生掌握游泳技巧和自救方法。
暑假,游泳不可避免地成为不少学生的消夏避暑方式,让我们都行动起来,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有效遏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