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79年参加工作,并且是经过劳动局审批履行招工手续,批准为全民或者集体所有制固定职工的,是可以视同缴费年限的,如果是临时工,后来招工到单位,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做临时工的时间,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审核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提供本人档案。交给社保局审核批准。
不算!如果补交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