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的安全常识

2024-11-23 10: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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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交通安全常识
(一)、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2)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3)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4)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二)水上交通安全常识
1、不乘坐无牌无证船舶。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载船舶或人货混装的船舶。
4、不乘坐超冒险航行的船舶。
5、集体乘船应注意:要有老师带队,指挥,上下船要排成队,不得打闹、走动;要顺从船上工作人员指挥,维护好船上秩序。
(三)铁路交通安全常识
严禁在铁路路基上行走,乘凉、坐卧钢轨。
严禁在站内或区间内铁路上逗留、游逛、穿越或捡拾物品。
禁严扒车、钻车、跳车和无票乘车。
铁路桥梁和铁路隧洞禁止一切行人通过。
第二部分:消防安全常识
(1)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
进校。
(2)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随用随领,不要在现场存放。
(3)注意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完后要切断电源。
(4)不带火种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洒精等)去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部分 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常识
一、组织学生参加和劳动社会实践,事先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要强调遵守纪律,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活动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不宜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高温、繁重体力劳动等特种作业。
二、校外集体活动应注意
1、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校外活动,一定要事先经学校负责人研究,做出周密计划,严格组织,并有学校负责人或教师带队。要事先派人勘查活动场地、环境。要建立大型集体外出活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制度。
2、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超员运载,不得乘坐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的车、船。
3、参加校外集体活动的场所、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必须坚固安全,出入道口畅通,场内消防设备齐全有效,放置得当。
4、到浏览区和游乐场所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不要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地方或场所活动。
5、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6、组织学生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集体活动,必须有安全保障措施。在没有严密的组织工作和切实的安全措施情况下,无论是何单位组织的活动,学校都可以拒绝参加。
第四部分 体育活动安全常识(学校自查,略)
第五部分 饮食卫生常识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
不购买三无食品饮品(无产地、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
学校要做好食品的采购、运输、贮存等过程的卫生工作,防止食品源染及食品中毒事故发生。
学生食堂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等有害昆虫及其蘖生条件。
学生食堂工作人员炊事管理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体检。
第六部分 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
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报告、早期隔离、早期治疗。
对病人污染的教室、宿舍、厕所等地方要进行消毒。
加强卫生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建立必要的卫生制度,加强经常性的卫生管理。
提高易感者的免疫能力。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必要的营养供给,合理安排生活作息制度。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