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虽然离婚,但是不影响孩子与父母的关系,更不会影响孩子将来赡养父母,这与哪一方抚养孩子无关。根据《婚姻法》第三十条 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二十一条 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离婚之后的抚养权仅仅就是对于未成年的孩子来说
实际上对于孩子和父母的关系和各种权利义务
都是没有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