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
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目前中国的残疾人大多面临衣食住行、就业、成家、就医、养老等各种生活困难。比正常人困难不知多少倍。各地残联每月都向企业收取残疾人管理费,我国每年企业按每个员工向残联缴758元,一个100人的企业,每年就缴758x12x100=90960元,即9万多元、可是真正的残疾人从来没有得到过什么补助,残联只是有康复器材,可是哪个残疾人会不顾吃喝,去康复中心锻炼哪?不知道这些钱都用来干什么了。所以真正帮助残疾人应该从实际需要,切实对残疾人有帮助。如给一定生活补助,哪怕每月2、300元。现在军人和70岁以上老人坐公交车免费,而行动很不方便的残疾人坐公交车却要付半费,很多长途郊区线路还是全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