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书并没有停止办理,也就是没有取消,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中的安全帽的“三证”之一的安全鉴定证也没有取消,
每个地区感觉有点不同,但总的来理解是,要求是有的,但不是强制性质,属于建议类型的
1与北京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性能检验机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咨询,得到的答案都是要求按照05版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即可。看样子只能这样了。
2在《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中并没有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只有对劳动保护用品检验机构实行资质许可制度。具体情况关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3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 发放"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书"的工作每年照样实施,只是具体培训检查发证的操作由行业协会组织。所以要看地方政府的要求,但由于政府的监管能力有限,很多经营企业没有按要求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