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是否需要交宅基地使用费。

二等乙级伤残军人,非农户口,农村唯一住宅。
2025-04-02 14: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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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依法确定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按通知规定,满足以下情况是可以确权的:

1、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因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退出原宅基地并注销登记后,依法确定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

2、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可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99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时止,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过批准的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

可以确权就说明可合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这种情况不该收费的;不能确权的话,可能就存在收宅基地使用费的情况。

回答2:

新政策还没落实。请参考!

回答3:

农村宅基地要收费了?三类宅基地或将收费,算算你家该交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