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规定:“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为落实《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入学规定,在具体操作层面上,我市在《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渝教基〔2014〕76号)中规定: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划片就近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目前有两种方式可以入学:
1、学区房--满足三对口的基础上不同区域对新房和二手房也有不同的限制规定,比如:沙坪坝新房拿到房产证后要居住1年以上,二手房要居住3年以上才可以入学;渝北区新房拿到房产证后要居住1年以上,二手房要居住5年以上才可以入学。
2、学位房--开发商直接与学校签订(会写进购房合同中),买房带学校指标,但是一般都有名额和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