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你们两个都做了鉴定,且鉴定结果相反,一般法院会组织重新鉴定,通过法院技术室委托
通常有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无论是单方委托的还是双方共同委托的,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但鉴定结论能否被法庭认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应遵循相关规则:
1、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因此,对于法院委托做出的鉴定结论,如果你认为上述问题,你应在接到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提出异议并且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