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将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30%和70%计入总成绩。 核算方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3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70%=面试总成绩
具体还在参考以下《事业单位会计考试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