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个人、团队及组织学习的关系
摘要:在知识经济这一时代大背景之下,企业作为知识产品直接创造者和受益者想要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变化多端的生存环境,唯一的途径就是重视知识、学习知识,使组织在不断学习中得到提升。本文从个人、团队、组织三个层面上分析学习中存在的各液侍信种关系,得出组织学习与团队学习及个人学习的关系。
关键词:个人学习;团队学习;组织学习
一、引言。
在心理学上,学习指的是个体超越以有的知识和能力边界而获得新的知识和能力的过程。在组织中,个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或组织,因此组织学习可在个人、团队和组织三个层次上发生,或者还可以发生在这三个层次之间。Crossan认为组织学习是一个战略更新的动态过程,组织学习发生在三个层面:个人、团体和组织。
二、个人、团队及组织学习的关系
1.个人学习。
一般而言,个人学习指的是组织成员借由教育、经验积累和交流或实验获取知识和技能,也就是个人获取知识及技能的过程。这里的知识及技能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技术和操作性的技能,指实施某种行为的能闹轮力;二是理解能力,指对各种经历在概念上的理解进行描述的能力。简单地说,前者是谈巧一种行为能力,后者则是一种思维能力。又如科尔布所说:“学习指的是经过经历上的变化去产生知识的过程。”学习过程的两个部分都是重要的:人们学到了什么以及人怎样理解和运用客观存在的知识。因此,个人学习包括两个层次,即应用层次上的学习和概念层次上的学习。
通过学习,个人逐渐建立关于某一个领域的认知图。这些认知图可以被认为是个体学习的存量,这种学习存量代表着个人的知识和能力,具体组织是由组织成员个体组成的有机体包括获取知识的能力、发挥自身技能的能力、个人发挥创造力的程度、工作主动性和发现、跟踪和模仿技术的综合能力等。因此个体学习能力是个体从事某项工作的能力、才能和动机。
Kolb认为个人的经验学习始于个人的亲身经历,然后对其经历反思并将其概念化,之后对形成的概念进行试验,完成一个学习的周期。当其经历新的事物过程时,新的学习周期又开始。Simon认为,学习首先发生在个人头脑中,但如果要影响组织的话,个人知识就必须向更高的层次传播,包括团队和组织。正因为如此,许多组织学习领域的学者特别强调组织成员的个人学习,认为只有个人持续学习的组织,组织学习才有可能。任何组织的学习最终是通过其中的每个成员来进行学习的。组织学习依赖于其成员的个人学习,如果没有组织成员的个人学习,组织学习就不会发生,个人学习是组织学习的必要和先决条件,个人学习理论是组织学习理论的基石。
2.团队学习。
彼得?圣吉在其第五项修炼中指出:团队学习是指群体中的一种深度汇谈与讨论的对话工具和技巧,是一个发展成员整体搭配与实现共同目标能力的过程。
团队学习介于个人学习和组织学习之间,是个人学习和组织学习得以沟通的桥梁,也是企业实现组织学习的途径。圣吉认为,团队学习是组织修炼的最基本形式,也是提升组织学习能力的主要方式。团队学习不同于个人学习的主要特征是其交互作用。这种特性有利于知识的共享。此外,团队作为学习结果的输出是一种共同的输出。学习的成果是团队共同获得,这也同样能促进知识的创造。团队学习的重要性在于把个人心智模式和共享心智模式结合起来,把简单的线性的单环路学习模式转向为互动的双环路学习模式。只有当个人心智模式通过共同心智模式而成为组织的一部分并进一步影响组织行为时,才发生组织的双环路学习。双环路学习有助于寻找组织中潜藏的假设和规范,为持续的改善提供了机会。沃特金斯和马席克认为“在现代组织中,是团队而不是个人成为基本的学习单位”,因此,团队学习成为不可缺少的,即如果团队不能学习,组织就不能学习。
3.组织学习。
组织学习并不只是个人学习或团队学习的成果之和。Fiol与Lyles两位学者认为,组织学习指的是在组织中传达给新成员系统、历史的价值规范。另一位学习理论学家Hedberg则说:虽然组织学习经由个人学习而产生,但若由此断言组织学习就是个人学习成果的总和,那是不正确的。组织没有大脑,但有认知系统和记忆。个人在培养人格、习惯及信仰的过程当中,组织也在培养着它的世界观与思想体系。组织成员有更迭,领导主管会变换,而某些行为、思路、规范与价值观则会留存在组织的记忆体中。Herberg将人类的大脑与组织的信息处理系统进行了比较,认为二者信息处理的过程和方式是不同的。个人的信息处理是在其大脑中进行的,而组织的信息处理除依赖其成员个体的大脑以外,还依赖于其自身的认知系统。组织具有自己的行为方式、心智模式、操作规程和价值观,这些可以独立于组织成员之外而深植于组织的结构、系统、程序和文化之中,成为组织处理日常事务的行为规范,并构成组织的认知系统。
三、结束语。
笔者认为,虽然组织学习的许许多多理论都是建立在个人学习理论的基础之上的,而且组织学习与个人学习有很多相同、相通之处,但如果不能将个人学习与组织学习加以正确的区别,就无法把握组织学习的根本特性,要建立健全组织学习的模型是很困难的。组织学习是与个人学习互为依赖的,但组织学习不是个人学习的简单加总,而是组织成员的知识和能力的共享。忽视组织中个体行为会阻碍组织实行中的学习,将组织作为个体学习的简单扩展,则忽略了个人学习和组织学习的相互作用,我们将很难成功地进行组织学习。
因此,组织学习不仅受其成员个人学习的影响,而且还受到组织本身认知系统的制约。组织的认知系统可以将其成员的个人知识转化为组织特有的知识,供所有的组织成员共享。尽管个人可以是独立的学习实体,但组织成员必须被看作是组织学习系统的一部分,才能实现个人知识的交换和转移,才能达到组织学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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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就业协议书》在就业计划中是非常严肃的,学生就业按就业协议办理。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就业观点的日益变化,大量新的问题涌现出来,如签了就业协议书,但人不去报到,或是签了就业书,等到毕业时,该单位没有了,还有的学生签了就业协议书,但一报到就发现单位不是他想象的,提出解约,不同意解约就一走了之,等等。就业协议书的约束力在减弱,但国家教育部仍在使用,所以,在实际过程中要注意正确使用好《就业协议书》。
学校是凭《就业协议书》来派遣的。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开出《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移学生档案。一般学校会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日期(如每年6月底)上交《就业协议书》,学校再以《就业协议书》为依据进行派遣,如果超过这一时限轮差,学校会把学生的关系和档案一并派回原籍。
不想明腊回原籍的学生都必须十分清楚自己是否符合要去的地方的落户条件。如杭州,本科以上学历、大专学历紧缺专业或具备其它特殊条件的毕业生可进杭落户。有那么一部分学生,虽已在杭找好工作,但不符合进杭落户条件,结果户口落不下来,变成口袋户口。
如果你不符合进这个城市的落户条件,又想进这个城市工作,可以先将关系返回原籍,在原籍落户,在原籍人才中心存放人事档案,然后出来工作,等条件成熟以后再办理人才引进,这样,你就不会遇到一些不必要遇到的麻烦,如出国政审,考研证明,结婚证明等没地方去办理。
二、报到证
报到证有什么用: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干部身份证明;
4、凭报到证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
三、户口迁移证
来到学校读书,户口从原籍迁到学校,但在学校是临时性的,毕业后都应该迁出。户口迁移证,是学生毕业时其户口从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迁出的证明,不能丢失,不管到哪里,你要在规定时间内把户口落下来,不要把《户口迁移证》一直放在口袋里。
四、档案
真正能证明你学习经历的就是你的档案。档案里面有你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还有你的党团材料。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一定要重视自己的档案。
根据经验,最好将档案转递给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因为他们是管理档案的专门机构。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即安全又方便。在这里,提醒大家在档案转递时要注意几点:
1、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我们经常碰到一些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在接收档案,个别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
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
3、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乱。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
五、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后,就可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合同,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现在使用的劳动合同一般是由劳动部门统一印制的格式合同,里面的必备条款有:①劳动合同期限;②工作内容;③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④劳动报酬;⑤劳动纪律;⑥劳动合同终止条件;⑦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⑧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劳动合同补充条款。其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比较重要,因为《劳动法》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补充条件款中常有这方面的约定,对这些,你心中要有数。有些单位,包括一些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等)为了保证毕业生在该单位长期工作,约定了很多提前解约的赔偿条款,你务必认真对待。毕业生提前辞职的赔偿责任不应当过高,一般不应当超过毕业生的年工资。刚参加工作的毕业生激桐滑一般签短期合同(一年)为好,待转正定级后再签中期或长期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和你之间都已经相互了解。
但是现在劳动力供需矛盾突出,就业压力很大,很多单位在招收新员工时声称: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有异议就另谋高就。针对这些问题,同学们要记住两点:
1、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而且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不能以试用为由拒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试用期的专门条款。
2、对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单位,在你的利益受到损害时,照样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复函"[(1996)181号]中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而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同时解除与劳动者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予受理。也就是说,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获得赔偿方面应一视同仁。
六、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生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的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障和生育保险等项目。具有强制性。如果你是到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不用过多去考虑这个问题;如果你是到私营企业、民营机构或被聘用到不占其行政编制的机关事业单位,你就得提出这个问题,至少要提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很多单位没有为员工办基本养老保险,这是违反《劳动法》的,有些单位薪酬高,让你以个人名义参保,应该主动参加。
除了以上列举的,还会遇到其它问题。一些毕业生在非公企事业单位工作多年以后,忽然发现自己的人事关系仍无着落;有的虽然与工作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到人才交流机构办理有关手续,致使自己的工龄、档案、保险等受到影响,职称不能及时申报,各类证明如考研证明、出国政审等没地方开具。这部分毕业生毕业时大都认为,只要有工作,管它什么工龄、身份、档案、保险;有的毕业生认为现在反正不包分配,也不到毕业生分配部门报到,有没有人事关系也无所谓,到有一天需要某方面材料时,手忙脚乱,而且会造成许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