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载明: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副董事长1至2名;
国有独资公司是否设副董事长,视需要而定.
当然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人数不能超过董事会得总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3-13人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19人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3-9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以你们董事会的规模,副董事长可以不设,非设的话还是一到两名好了
最好不要设拉,有总经理就好拉,他帮你运做,由懂事会裁决,没必要搞副的懂事长
没限制的
一般情况副懂事长都是股东,可以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