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合同里,某项报价为零,即认为:该项为其他项目附属物,或该项为合理让利。不管怎样,都是不能再追加的。除非,你可以再编造一个合理的理由作为变更项目来进行结算,当然,要看项目管理方是否专业,还有你的活动能力了。
在条款上讲,0价格的苗木属于附属价值,可以报价为0。具体能不能追加看要看你们具体怎么谈的。
你那标文件里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