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是省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研究、指导全省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提出市、州和省级各部门及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列入省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中央管理干部职务任免、工资、待遇及离退休的上报材料和手续; 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考察中央在川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承办省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工资、待遇和离退休的审批手续; 承办省委管理干部和省级党群政法系统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工作; 负责省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和市、州党代会、人代会的宏观指导。研究制定全省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政策、措施。研究、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有关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向省委和中央组织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