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审开庭时,被告未到庭,事后一周法院确通知原告方说被告对于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有意议,要求重新进行

鉴定和质证.被告在未出庭情况下有权这么做吗
2025-04-30 04:17:1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鉴定结论,性质也是证据。决定进行鉴定,通常并不需要专门开一次庭。

但一般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询问一下对于鉴定的意见,制作笔录。之后由法院统一委托。各地做法可能有所不同,西安地区是由基层法院把卷移送到西安市中院鉴定室,由鉴定室通知双方选定鉴定机构做鉴定。

鉴定结论作出后,法院会正式开庭审理案件。

回答2:

可以问一下主办法官,有可能开庭传票法庭未送达给被告,法庭无奈再次开庭。如果已书面通知被告开庭时间,被告未出庭,现在提出异议也是有可能的。
另一方面被告对鉴定结论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有异议,也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

回答3:

应该以交警的责任书和医疗票据为主,被告在未出庭情况下无权这样做,法院应该直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