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 我父亲就要再婚,我想问一下如果我父亲再婚把家里的房子进行婚前财产公证,那么我的继母是否

还拥有房子的继承权?
2025-04-07 15: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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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要确定的是,房子是你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如果公证不是你母亲在世时做的,那你母亲不在世了,属于你母亲的那一半由你 们兄弟姐妹和你的父亲共同继承,如果你的父亲要把整套房子做公证给你们之中的一个人,必须要取得其他人同意放弃继承属于你母亲的那一半的权力,如果现在进行了财产公证,假如你父亲再婚,你的继母不能继承,但如果以后你的父亲再次公证把属于他个人的财产给你的继母的话,那么前面的财产公证就不再有效了,而你们也就没有了继承你父亲名下的财产的权力了。 如果你父亲生前没有遗嘱,那么你的继母和你们子女以及你继母带来的孩子都有继承的权力。 同时要注意的是:公证过的遗嘱和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以及先做的遗嘱和后做出的遗嘱在财产继承的过程中它的有效性都是不同的。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早早的进行赠予过户。对这个问题,你应当去到专业的律师那里去咨询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