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公司的规定。如果公司规定必须7点40到,而你入职的时候也接受,那么你就要遵守。如果不遵守,公司有权按照其规定处罚你。
2、如果公司明确规定,必须7点40到公司并开始开早会,那么这个时间应当认定为正常的工作时间。倘若工作时间超出8小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但是,这个是理论上的,一般来说,每天超时20分钟,属于极其轻微的违法行为了,你去仲裁或者投诉,恐怕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要大于获得的收益。
有的。公司制度总还是要的。要不然谁想来就来不就乱套了。如罚款过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咨询并申请仲裁。
那为啥很多厂上班要求提前,下班推迟半小时的又不给算加班呢?这种情况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