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按照规定,传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第(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第(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保留一个月而已。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中对此作了相关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无工作单位即灵活就业。先到现存人才(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开调档函,凭调档函到原档案存档机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由原存档人才通过机要邮寄的现存档案人才(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
改派即办理档案转递手续。毕业两年之内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两年之外在人才办理改派手续。办理改派手续需要带上报到证和毕业时签约单位的离职证明,如新单位需要档案需提交与新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无工作单位无效提交三方协议。
有档案保管资质的单位保管职工档案的情况。流出国有、集体企业的职工档案,可以由用人单位委托至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保管。不过为了支援相应机构的建设,国家允许相应机构收取档案管理费。最初国家制定的标准在每月10元到30元之间。
后来,随着各类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数越来越多,相应的钱数越来越高。财政部、人社部后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取消档案管理费。各地的档案管理费多数于2016年1月1日取消,相应的管理机构改为公益性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档案管理机构。据说这一项惠民措施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每年100多亿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保留一个月而已。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中对此作了相关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无工作单位即灵活就业。先到现存人才(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开调档函,凭调档函到原档案存档机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由原存档人才通过机要邮寄的现存档案人才(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
改派即办理档案转递手续。毕业两年之内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两年之外在人才办理改派手续。办理改派手续需要带上报到证和毕业时签约单位的离职证明,如新单位需要档案需提交与新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无工作单位无效提交三方协议。
有档案保管资质的单位保管职工档案的情况。流出国有、集体企业的职工档案,可以由用人单位委托至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保管。不过为了支援相应机构的建设,国家允许相应机构收取档案管理费。最初国家制定的标准在每月10元到30元之间。
后来,随着各类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数越来越多,相应的钱数越来越高。财政部、人社部后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取消档案管理费。各地的档案管理费多数于2016年1月1日取消,相应的管理机构改为公益性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档案管理机构。据说这一项惠民措施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每年100多亿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1,由人才中心开具调转人事档案关系的调函、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单等接收材料
2,回原单位取解职证明、档案(或去原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取)、保险手册等转出材料
3,持2中的材料回人才中心办理个人存档、委托其代缴基本社会保险(个人名义,只交五险中的养老和基本医疗)
4,无新单位期间公积金暂停缴纳
5,组织关系暂时放在原单位、或转入人才中心 有新单位的话,新单位开当组织关系接收函,回原单位转出,再转入新单位。
估计当时你没有走正常的离职程序,所以现在人家给你什么样的脸子你都得受着。找一下原公司的人事经理吧,把应该补偿公司的补上,能少补一点儿是一点儿。
最好不走仲裁,费时也未必理在你这里,到时候真撕破脸,事儿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