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中断的连续缴费期超过三个月,将被清除。如果保费中断超过三个月,那么连续保费年通常会结清,并在报销后重新开始计算。
超过3个月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继续计算,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起按规定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不补缴欠费的,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再计算。
在原单位停保后,3个月内续接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自续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的人员或原单位未参保的人员,参(续)保缴费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待遇,1年后可申请特殊慢性病门诊补贴。
扩展资料: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是说你如果住院就不享受医疗待遇,续保后3个月才可以重新享受医疗待遇,卡里的钱还是你的,退休前缴费够25年,退休后就可以享受医疗待遇,其他的没什么影响。
如果是有关社保的问题,可以登陆当地社保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去,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
那里的回复应该是最权威、最全面、最准确的。
祝你好运!
医疗保险等待期只有三个月,超过三个月,原有账户只能把钱花光,不能继续享受住院医疗待遇。在我们这里,“外地籍人士”只能在所服务的企业参加社会统筹保险,所以你必须找到新单位(包括个体户等一切愿意给你交纳保险的单位)才可以重新开户办理;否则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灵活就业形式保险。估计北京的政策也是这样的。
没有不交清零,只是医疗保险等待期重新计算缴费年限,个人账户都还在不过因为等待期,一定时间内医保卡不能用,影响比较大,不建议断交医疗保险一般不允许补缴,具体咨询当地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