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3年没有给员工签劳动合同,现在员工想让老板涨工资,老板说要做就做不做就走人,这个问题怎么处理。

2025-04-30 20:09:1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几乎所有的老板都只想为自己赚钱,而不想承担任何义务,你们公司3年没有给员工签劳动合同,难道不足以说明问题吗?!
既然老板不但不加工资,反而扬言要做就做不做就走人,那么,离开这个公司是最好的选择。
由于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最多不超过11个月。且估计公司也未按规定为你们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有权要求补缴。
建议立即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支付11个月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回答2:

协商,用劳动合同法保护自己,
1必须签合同
2工资只能协商
如果老板再不听,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吧.

回答3: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这个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双倍工资的请求已经超过了1年的时效
因此相当于你放弃了权益。。
至于工资,只能双方协商,如果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老板不增加工资也没错
可以自己离职
但没有补偿

回答4:

可以找劳动局,让现在的公司赔偿,因为不签劳动合同,公司是要给双倍工资的。

回答5:

这样的老板,就应该走,没什么意思